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拖期,业主向承包人提出工程拖期索赔时应考虑的因素有( )。
赶工导致施工成本增加
工程拖期后物价上涨
工程拖期产生的附加监理费
工程拖期引起的货款利息增加
工程拖期产生的业主盈利损失
1.工期延误索赔
承包人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的前提是:这一工期延误的责任属于承包人方面。施工合同中的误期损害赔偿费,通常是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发包人在确定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标准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包人盈利损失;
(2)由于工程拖期而引起的贷款利息增加;
(3)工程拖期带来的附加监理费;
(4)由于工程拖期不能使用,继续租用原建筑物或租用其他建筑物的租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