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将检查对象分为( )。
十个分项
十七张项目检查表
十七张分项检查表
十个检查项目
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做安全检查评价时,《标准》将检查对象分为十个分项:①安全管理;②文明施工;③脚手架;④基坑工程;⑤模板支架;⑥高处作业;⑦施工用电;⑧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⑨塔吊和起重吊装;⑩施工机具。共计19张分项检查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