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程序包括申报、核定、告知、公告等步骤。其中公告是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于每年的( )对本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核查调整,以公安机关文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并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网站等媒体将本地区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向全社会公告。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公告是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于每年的第一季度对本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核查调整,以公安机关文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并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网站等媒体将本地区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向全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