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包括( )。
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私有制
保护、开发土地资源
合理利用土地
切实保护耕地
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