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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2017年gdp|玉林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方案

2018-12-18  来源:语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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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是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了解相关内容的关键性文件之一,玉林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方案已公布,具体报名、考试及招生相关事项安排大家可参照下文获悉~

为做好我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4〕1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玉林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按照教育部和区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精神,实施素质教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学生核心素养,有利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有利于促进转变教育质量评价方式,有利于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遵循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必须在科学理论指导下进行,遵循考试规律,体现升学性考试与水平性考试特点,使考试内容科学、方法正确、操作规范,体现公正性和公平性。

(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要综合考察学生的整体素质和个体差异,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将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

(三)导向性原则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必须体现时代精神,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促进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的转变,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始终坚持正确的导向,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

三、工作思路

——坚持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初中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凡在玉林市取得正式学籍的九年级学生均应报名参考;

——中考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各笔试科目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

——地理与生物两科在八年级下学期进行全市考试(笔试、闭卷方式),两科总分的30%计入次年中考总分;

——坚持对体育与健康进行考试,总分60分,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坚持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八年级学生信息技术学科技能考试,技能考试成绩不计入中考(信息技术技能考试为次年中考)总分;

——中考笔试科目阅卷实行网上阅卷;

——中考的总分及笔试科目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

——坚持优质高中定向生招生制度,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50%的招生名额作为定向生分配到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

——坚持对全市的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中考笔试科目、综合评价结果、地理与生物、体育与健康、物理及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信息技术技能考试成绩、特长生术科成绩等均为初中毕业升学与普通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依据;

——继续实行普通高中招生“知分后填志愿”改革,通过网上公布中考成绩、网上填报志愿,进一步完善网上录取改革及管理;

——继续探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与中职融通招生改革;

——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教育新生学籍与义务教育学籍直接入籍制度;

——高中阶段学校教育资源少、生源多的县域要科学统筹引导县域内的适量生源分流到市直、区直的高中阶段学校就读;

——坚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必须具备办学许可证并年检合格。

四、领导机构

为使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公正、规范、有序、及时地开展,顺利完成,成立2017年玉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蒋以超 玉林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覃光婵 玉林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张洪振 玉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 军 玉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创军 玉林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俊 玉林市教育局正处级干部

梁伟雄 玉林市教育局调研员

熊 明 玉林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唐 昊 玉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

李 桂 玉林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张 力 玉林市招生考试院院长

沈德海 玉林市第一职业中专校长

成 员:李 杰 玉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

梁 蔚 玉林市教育局成人与职业教育科科长

蔡德升 玉林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科长

林咏红 玉林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宁忠智 玉林市教育局语工科科长

区善钦 玉林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黎 静 玉林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昌华 玉林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负责人

欧 坚 玉林市教科所所长

张 军 玉林市教学仪器站站长

赖昭仁 玉林市电教站站长

陈 体 玉林市资助办主任

陈业瑜 玉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黎规杰 玉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中考安排[/page]

五、中考

(一)中考的内容和形式

1.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

科目

形式

赋分(分)

时间(分钟)

说  明

语文

闭卷

120

150


数学

闭卷

120

120

考生只准带圆规、直尺、三角板等画图工具进入考场。

英语

闭卷

120

120

其中听力占30分,考试时间20分钟;笔试占9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物理

闭卷

100

90


化学

闭卷

100

90

试题附部分相对原子质量。

思想品德

与历史

闭卷

120

120

“同堂分卷”

思想品德

 

思想品德

 

60

60

60

60

体育

考试

60


考试内容为5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投掷实心球三项,每项20分,合计60分。

地理

生物

闭卷

200

120

八年级的学生“同堂分卷”,6月份进行,到次年中考时按两科总分的30%计入中考总分。

地理

生物

地理

生物

100

100

60

60

 

2.不计入总分的技能考试科目

技能

考试

科目

形式

成绩评定

时间

说 明

物理实验

考试

合格或不合格

15分钟

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学仪器站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学生独立完成。 

化学实验

考试

合格或不合格

15分钟

信息技术

考试

考试结果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

30分钟

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电教站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学生独立完成。

3.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和玉林市课改实验的实践,我市2017年继续进行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和在八年级进行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技能等学科的全市考试。往届及在八年级没有参加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技能等学科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这三科的考试。中考时间安排[/page]

(二)中考时间安排

1.中考笔试时间安排

   日期

科目

考试时间

6月24日

6月25日

6月26日

9:00-11:00

语 文

(11:30结束)

数 学

听力:9:00-9:20

笔试:9:20-11:00

15:00-16:30

物 理

思想品德

历史

思想品德

15:00-16:00

化 学

历史

16:15-17:15

2.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

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于6月27日进行,下午15:00-16:00考地理,16:15-17:15考生物。

3.体育考试时间安排

中考体育考试由玉林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科教文体局)负责实施,考试时间为5月8日至12日。(具体实施见附件)

4.物理实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时间安排

5月23日前完成。(具体实施见附件)

5.信息技术学科技能考试时间安排

5月20日前完成。(具体实施见附件)

6.特长生术科考试时间安排

5月18-20日。(具体实施见附件)填报志愿、考点[/page]

(三)报名、填报志愿与考点设置

1.中考报名

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考生须知》。凡在玉林市取得正式学籍的九年级学生均应报名参考,由各初中学校统一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由玉林市招生考试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11日至22日。

2.中考报名费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41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中考报名考试费进行适当减免,具体做法参照《玉林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贫困生报名费减免实施办法(暂行)》执行。所减免的费用,由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原初中学校公用经费有困难的,从县(市、区)教育经费补助。

3.填报志愿

在中考考生成绩公布后,考生通过互联网按照“分批次、分时段” 自主选择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具体见本方案第八款或《玉林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生须知》的相关条款)。

4.考点设置

由玉林市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人数和初中校点相对集中分片设置考点。命题审题[/page]

(四)命题、审题

为确保中考命题与阅卷质量,市教育局加强命题、审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确定命题、审题人员的资格标准,提出命题人员构成与职责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命题、审题制度。命题人员和审题人员必须分开。

1.命题原则

(1)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有利于全面检查初中教学质量和普通高中阶段录取新生;

(3)有利于保持稳定,能为广大学生、教师、家长、学校所接受;

(4)遵循课程标准,贯彻落实新课改要求,发展学生核心素养。

2.命题的依据和要求

各学科中考命题要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景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根据各学科的特点,结合社会发展状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国、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创新能力的考查。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以利于促进学生发展。杜绝偏题、怪题。

3.试题的难度和区分度

要把握好试题的难度和区分度,妥善处理各种题型的使用与搭配。各科试题的平均难度应为0.65左右;易、中、难题目的比例为6:3:1。既要充分发挥传统题型优点,又要积极尝试使用新题型;既要注意主观题和客观题的合理搭配,又要注意探索设置一些开放性的试题。

4.命题管理

中考命题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成立由各级骨干教研员和优秀教师为主的命题、审题小组,各学科命题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分别建立命题、审题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2)做好命题、审题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3)进一步健全命题、审题工作制度;

(4)切实做好命题和试卷的保密工作。命题和审题人员在进入工作起至考试结束必须实行完全隔离。命题和审题过程中要落实各项保密安全措施,试卷要交由符合保密要求且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印刷厂印制;必须与命题、审题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书,对参与命题和审题的人员要建立保密诚信档案。一旦发现命题和审题人员泄密,要将其记录在保密诚信档案,取消其参与命题、审题和参加各级教育系统评选先进的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有试题泄(失)密的举报,要认真追究并严厉查处。阅卷工作[/page]

(五)阅卷

1.统一阅卷

完善阅卷人员聘用机制,组建由具有较高诚信资质、作风正派、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服从领导的在职骨干教师构成的阅卷队伍,在市教育局的统一管理下,制定科学严密的阅卷、登分工作程序,全市集中统一阅卷,采用无纸化阅卷方式,确保阅卷工作客观、准确、公正和公平。

2.成绩的呈现与管理

全市中考成绩均按分数制阅卷,考试结果以等级制方式呈现。

(1)总分。中考各科成绩总分(含体育成绩、生物和地理科总分的30%、符合政策的加分)以分数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我市教育资源状况划分为A+、A、B+、B、C+、C、D、E八个等级。各等级比例大约分别为 5%,10%,15%,20%,20%,15%,10%和5%(可根据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2)中考各文化考试科目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等六个学科(思想品德与历史归算为一科)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参考考生人数比例划分为A+、A、B+、B、C+、C、D、E八个等级,各等级比例大约分别为 5%,10%,15%,20%,20%,15%,10%和5%(可根据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3)学生考试的分数成绩和由此转换而成的等级成绩均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布考生原始分

数,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公布名次。中考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升学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部门和学校都不得另行组织升学考试。

(六)中考质量分析

要高度重视中考质量分析工作,将中考质量分析作为提高命题质量和检查初中教育教学的重要途径。在评卷结束后,由玉林市教科所、玉林市仪器站、玉林市电教站分别组织人员按照各自负责的工作分别进行命题质量和中考质量分析,要在8月底前对笔试科目、体育与健康考试,以及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技术科技能考试,分别作出质量分析报告。要发挥教育统计专业人员的作用,利用相关统计软件服务学科数据分析,逐步使中考质量分析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中考质量分析数据和信息由玉林市教育局负责对外宣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对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page]

六、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对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操作要求见《玉林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具体见附件)。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个性特点、特长和发展潜能。二是等级评价。采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学生不同的发展状况。综合素质表现很好的,评为A等;表现好的,评为B等;表现一般的,评为C等;表现不好的,评为D等。其中A等占30%,B等占50%,C等约占17%,D等不超过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七、初中毕业标准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我市今年继续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初中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确保“两考合一”顺利实行。凡在玉林市取得正式学籍的九年级学生应报考“两考合一”的考试并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

(一)参加中考

1.中考总分等级成绩及各文化考试科目等级成绩达到D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达C等及以上。

2.学生的文化考试科目等级成绩为E等的,由原在初中学校自行组织命题补考,学校不能向学生收取任何补考费用。经补考成绩合格,承认该生达到初中毕业标准。

(二)参加渗透职业教育的考试。学生参加意向报名就读的中职学校组织的考试,或参加已渗透职业教育的原就读初中学校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者达到初中毕业标准,不合格者为结业。

(三)不参加中考、渗透职业教育的考试或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只发给初中结业证书。网上录取[/page]

八、完善普通高中招生网上录取及管理

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玉林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公布中考成绩、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坚持“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各高中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新生,市中招办做好统筹组织和审批工作。

(一)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方式。志愿填报方式有三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段内自主选择:(1)在原初中学校填报志愿。考生可回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在老师指导下通过计算机网络进入玉林市招生考试网进行网上填报志愿;(2)个人自助式填报志愿。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能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玉林市招生考试网实现网上填报志愿;(3)到指定的临时报名点填报志愿,具体如下:

2017年各县(市、区)中考报名临时志愿填报点

一年级上半学期后,一般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

(2)凡具有本市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需在我市内就读普通高中,原则上必须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报名地点在玉林市招生考试院),凭我市中考成绩参加市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如此类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则必须在实际就读地参加中考,取得当地普通高中入学资格后再按我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具体要求同上述第一项。

(3)凡是非本市户籍而在我市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果需要提前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并且不准备在我市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可由原就读学校根据学生三年的各方面成绩或进行毕业测试的成绩来出具该生初中毕业成绩证明,并报市中招办备案。录取改革[/page]

九、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改革

(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双向选择”的招生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考生可持准考证和中考成绩单或相关证件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学校择优录取(《玉林市2017年中职学校的招生方案》另行发文)。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和办学秩序。要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完善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等制度,特别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中高职贯通办学、城乡联合办学、非全日制学生的学籍管理,防止出现“双重学籍”或“有籍无人”的现象。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招生,计入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招生人数,不能作为另一合作学校招生人数重复统计。

要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大对违纪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争抢生源等恶性竞争行为,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监督检查,未取得年度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进行招生,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通过的专业不得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中介机构、初中学校负责人和班主任、教师进行违规有偿合作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各类办学机构开展委托招生或委托其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活动、利用虚假注册学籍信息等手段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纪违规的学校及有关人员要责令整改和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停止学校办学资格。

十、继续扩大招生规模

一要积极完成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高中阶段招生任务。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要求,我市今年须完成普通高中招生46500人,中职学校全日制招生 13600人,非全日制8500人。二要探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与中职融通招生改革。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中及中职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挖掘高中阶段各地各校的资源,扩大招生人数,积极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十一、认真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扎实推进我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精准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初中毕业生实现读书成才的梦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资助政策,开通建档立卡贫困生上学的“绿色通道”,对就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部免除学杂费,并通过捐资助学(或从事业性收费中提取经费)等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提供在校期间的生活补助费,并为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资助档案、信息,落实专人对建档立卡的学生进行全程跟踪,解决他们上学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加分政策[/page]

十二、加分照顾条件

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6〕9号),我市对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的应届考生,在中考总分加分照顾:

(一)鼓励性加分项目。

体育特长生中的国家二级(含以上称号)运动员,提供二级(含以上称号)运动员证明,由本人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公示验证后,报玉林市招生考试院,再经市中招办复核确认资质后,同时规定只有报考非体育特长生的考生才具备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

(二)政策性加分项目。

1.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

2.少数民族加7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加10分;

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的女儿考生加10分;

按照有关规定,以上项目证明均要由本人申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公示验证后,由报名点(学校)向县(市、区)招生办提供审核和公示后,报玉林市招生考试院审核确认资质,再经市中招办复核后方具备加分资格。

同时符合上述(一)和(二)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加分项目、分值不能累加,将取所享受加分项目中分值最高的项目加分计入总分。如国家和自治区出台新的加分规定,则按新的规定办法执行。

十三、保障措施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必须通过制度建设来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实行严格而科学的公示制度、诚信制

度、监督制度和监控评估制度,规范程序,公开过程,杜绝腐败现象。

(一)公示制度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评价结果的使用等,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应向考生公示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新生录取名单等。

(二)诚信制度

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监控制度

健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纠风办、监察局、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督队伍,对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社会监督。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毕业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教育局纪检组投诉。市教育局纪检组在接到投诉后及时给出书面答复。

(四)评估制度

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在考试与招生期间对各有关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命题质量及评卷质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风考纪及中考质量分析;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及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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