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中:Gi ——水底点高程;
Hi ——GPS相位中心的高程(通过RTK直接确定);
D0 ——换能器的静吃水;
hi——测量水深;
△a——姿态引起的深度改正。
(2)在海道测量工作中定位方法有哪些?
在海道测量工作中,可用如下方法定位:
①光学仪器的交会法定位;
②测距仪与经纬仪或全站仪的极坐标定位;
③无线电定位系数的圆—圆定位;
④无线电定位系数的双曲线定位;
⑤卫星定位。
(3)海道测量工作中,对定位中心与测深中心应有哪些要求?
定位中心与测深中心应尽量保持一致,对大于(含)1:10000比例尺测图,二者水平距离最大不得超过2m;对小于1:10000比例尺测图,两者水平距离不得超过5m,否则应将定位中心归算到测澡中心。测澡与定位时间应保持同步。
(4)海洋测绘归档成果资料主要有哪些?
①测量任务书、踏勘报告及技术设计书;
②仪器设备检定及检验资料;
③外业观测记录手簿、数据采集原始资料;
④内业数据处理、计算、校核、质量统计分析资料;
⑤所绘制的各类图纸及成果表;
⑥港口资料调查报告、技术报告、各级质量检查报告;
⑦测量过程记录;
⑧其他测量资料。
3. (1)海图编制的数学基础包括哪些?
海图的数学基础主要包括坐标系、比例尺、投影方式、深度基准和高程基准。
①坐标系采用WGS-84世界大地坐标系或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②航海图的比例尺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同一海区1:50万及更小比例尺航行图尽可能同比例尺成套。比例尺大于1:50万的航行图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同比例尺成套,但允许个别图幅适当调整比例尺,以保证航线的完整性。
③航海图一般采用墨卡托投影。同比例尺成套航行图以制图区域中纬为基准纬线;其余图以本图中纬为基准纬线。基准纬线取至整分或整度。
④确定深度基准的一般原则:
a.中国沿海采用理论最低潮面(旧称理论深度基准面);
b.远海及外国海区采用原资料的深度基准;
c.不受潮汐影响的江河采用设计水位。
⑤中国内地一般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特殊情况下亦可采用当地平均海面作为高程基准。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采用原资料的高程基准。
(2)海图编辑设计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除根据规范规定确定新编图的数学基础、分幅、编号之外,编辑设计工作还包括以下内容:①制图区域的研究;②制图资料的分析和选择;③确定图面配置;④拟订编辑计划。
(3)航海图按用途如何分类?
航海图按用途可以分为总图、航行图和港湾图三大类。
①总图:包括世界海洋总图、大洋总图和海区总图,主要供研究海洋形势、拟订航行计划等使用。
②航行图:包括远洋航行图,近海航行图和沿岸航行图,主要供航行使用。
③港湾图:包括港口图、港区图、港池图、航道图、狭水道图等。主要供进出港口、锚地,通过狭窄水道,进行港口管理等使用。
(4)航海图更新的要求有哪些?
①航海图出版后,如果海区情况发生变化,图上所表示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则应对航海图进行更新,保证航行安全。航海图的更新有小改正、再版两种。
②航海图的小改正是海图的使用者和保管者根据航海通告对海图进行的改正,包括个别要素的改正和贴图改正。航海图进行小改正后,应在图上的小改正栏填写据以改正的航海通告年份和项号。
③当海区发生较大变化,航海图失去现势性且不能用小改正的方法来弥补时,制图单位根据新资料重新编制出版,称航海图的再版或改版。再版图的图号、图名、比例尺及范围一般与原版一致。再版图上应同时注记初版年月及本次再版年月。再版的海图发行后,旧版海图即行作废。
④当海图的库存不足需要添印时,应根据航海通告对印刷原图进行改正。添印图应注出版次和印次。添印的海图发行后,原来的海图不作废,可以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