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发布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对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进行了规定,下列属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范围的是( )。
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
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
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范围: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