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未取得任职资格,实际行使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的,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措施。
罚款
证券市场禁入
降职
警告
根据《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选聘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的人员担任高管人员;未取得高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担任高管人员。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高管任职资格的,给予警告。未取得任职资格,行使职权属于欺骗隐瞒的行为应处以警告。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