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 )。
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包括: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