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小王和小艾夫妻两人,居住在东北某市,2008年2月份,小王的工资收入2600元,向某报社投稿的稿酬收入2000元;小艾2月份取得工资收入1900元。此外,二人共同购买双色球彩票,获奖金16000元。要求: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丈妻两人应怎样纳税?缴纳多少税款?

答案解析

  (1)夫妻两人各有收入,应分别计算。

  (2)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所得的,按照不同项目所得分别计算。

  (3)中奖所得超过1万元的,收入额为应税所得,小王、小艾对共同所得应分别纳税,应纳税额为:16000÷2×20%=1600(元)

  (4)小王应纳税额为:④工资应纳税额=(2600-2000)×10%-25=35(元);②稿酬收入未超过4000元,扣除800元的费用,适用20%的税率计算,并减征30%,应纳税额=(2000-800)×20%-(2000800)×20%×30%=168(元);③小王2月份的应纳税总额为35+168+1600=1803(元)

  (5)小艾应缴纳的税额为:①工资因未达2000元不纳税;②小艾2月份的应纳税总额为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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