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项:说法正确,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2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B项:说法正确,当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5月4日)第9条第2款规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前款的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将纯净水掺入到工业酒精中冒充白酒销售的行为,属于利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生产、制造食品,当然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2012年1月9日)规定:“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