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甲是期货公司的客户。期货公司多次采取私下对冲、对赌等行为,未将甲的指令人市交易请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以下问题。(1)期货公司私下对冲、对赌,未将甲的指令人市交易等形成的交易结果( )。A.无效B.效力待定,如果甲追认,则有效C.有效,不过如果甲认为损害自己的利益,可以撤销D.有效(2)如果期货公司进行混码交易,但可证明已按照甲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的,则对交易中的损失( )A.期货交易所承担一部分 B.甲与期货公司各承担一部分C.完全由期货公司承担 D.完全由甲承担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期货公司私下对冲、与客户对赌等不将客户指令入市交易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期货公司应当赔偿由此给客户造成的经济损失;期货公司与客户均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大
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期货公司进行混码交易的,客户不承担责任,但期货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其已按照客户交易指令入市交易的,客户应当承担相应的交易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