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解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不具备从事期货交易主体资格的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应当认定期货经纪合同无效。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设立的取得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超出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该分支机构不能承担的,由期货公司承担。客户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